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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代表机构办理延期或变更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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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证上记载的截止日期已经届满、要求办理延期登记的,须由该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亲自前往我处接受批评教育,同时携带《情况说明》一份,阐明逾期的原因、需要办理延期登记的理由以及对违法行为和代表机构相关管理法规的认识,加盖代表机构公章。

 

2、代表机构已自行迁离注册地址而未办理变更登记,在登记大厅被告知监管部门不同意变更的,须由该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或代表亲自前往外资处说明情况,同时携带《情况说明》一份,阐明逾期未办理地址变更登记的原因、变更后的新地址以及对违法行为和代表机构相关管理法规的认识,加盖代表机构公章。是否同意其办理变更登记需要由我处及所在地工商分局确认新地址后酌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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