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教育制度
(一)分局每季组织一次以党的现行政策为主要内容的时事政策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每半年组织一次“尽职责、听指挥、正风气、讲廉洁、树形象、守纪律”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每月结合干部思想进行一次经常性的思想教育或法纪教育;每季组织一次干部专业知识培训。
(二)参加市局组织的各类学习和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材料的学习,以市局机关通知要求为准。
(三)学习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的方式进行。
(四)分局要建立学习登记簿,记录内容包括:学习时间、参加人数、缺席人数、缺席原因、学习内容、发言记录等。各组要有学习记录本,对所学内容要记录完整。
(五)个人要有学习笔记,写学习体会,每月不少于一篇,分局将不定期地检查和组织理论知识考试。
二、办公制度
(一)工作时间不得在楼道内大声喧哗。
(二)严格遵守办公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要提前10分钟到岗搞卫生,为按时办公做好准备。
(三)严格考勤制度,不得在办公时间办私事,不得闲串办公室,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四)分局不定期地对驻市场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检查。(五)外出活动要留值班人员,并坚守岗位,不得脱岗。
(六)办公室内东西摆放整齐,桌面柜顶无零乱杂物,不得乱钉、乱挂、乱画,始终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七)认真贯彻执行市局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公开办事制度和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三、着装制度
(一)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制服,佩戴胸牌号,外出办案人员必须戴帽。
(二)着装必须整齐配套。帽徽、肩章、肩徽、领花要佩戴齐全,佩戴位置要准确、端正。着春秋装和夏装长袖衫时,要佩戴统一发放的领带,着制服时不准穿浅色旅游鞋。
(三)着装必须风纪严肃、仪表端庄,不准敞胸、披衣、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等。制服必须保持整洁和原式原样,衣扣脱落时及时补齐。男同志不准蓄胡须、留长发,女同志不准化浓妆、染指甲、戴耳饰。着制服时不准散发披肩。
(四)必须按规定时间换装,不得混装。
(五)制服要妥善保管,不准转借、出售或赠送。
四、文明用语和行为规范制度
(一)办公接待
1、对外来办事人员应使用“请进”、“您好”等语言致意。如不属本部门管辖,应告之其他部门确切的位置;如有部门人员外出,外来办事人员请求代为转答的,应代为接待。
2、接待时态度要和蔼,热情礼貌,解答清楚,必要时做好记录,认真处理,对拿不准的或重大问题应及时请示,按领导批示办理。
(二)电话接待
1、接电话
(1)电话铃响之后,首先问“您好”,并主动通报单位“机动车分局”。
(2)回答问题要清楚,语气要亲切,必要的(电话通知、电话请示等)要作好记录,对拿不准的或重大问题应及时请示,按领导批示办理。
(3)结束通话使用“谢谢”、“再见”等文明礼貌用语。
2、打电话
(1)打电话要首先向对方问“您好”。
(2)询问事情要清楚,对对方的回答必要的做好记录。
(3)结束通话要使用“谢谢”、“再见”等文明礼貌用语。
(4)接、打电话要简明,不得使用办公电话闲聊。
(三)窗口接待(含窗口验证、注册、年检等)
1、对外来办事人员应首先使用“您好”等语言致意。
2、在问明或听清来意后,对确属本窗口管辖事宜,应予以接待,不得推诿,对不属本窗口管辖的,应指明办理此事窗口的确切位置。
3、接待时态度和蔼,热情礼貌,解答全面、清楚、准确,对拿不准的或重大问题应及时请示,按领导批示办理。
4、验证窗口要树立良好形象,验证时严禁打手机、吃零食、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及报刊、玩游戏或其它与工作不相符的事情。
5、对持有效证件查询的办事人员,应予以接待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上级领导机关或新闻记者前来检查、采访,要及时向分局报告,分局同意后再进行。
五、消防制度
(一)消防工作必须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抓好落实。
(二)加强分局各组办公、生活用火、用电管理,严禁乱拉、乱接电源设备,下班时必须关闭电脑、饮水机等电源。
(三)企监科要加强对各市场的检查指导,每月必须有一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四)驻场工商干部对所管辖的市场防火工作负责,要按照分局的“五个一工程”经常督促市场加强安全防火工作,做到三定二有:即定制度、定责任、定措施、有齐备的消防器材、有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遇有突发情况要及时报告。
(五)分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点防火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和通报。
六、保密制度
(一)要认真学习遵守保密法,增强保密观念。
(二)严格执行办案纪律,严禁泄漏与案情有关的处理、处罚决定。
(三)秘密文件要与一般文件分开管理,实行专柜保管,平时工作使用的秘密文件应随手上锁,不得放在办公桌上。
(四)调动工作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文件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办理签字手续。
(五)定期清理检查秘密文件,发现文件遗失或被窃,应立即报告,及时追查,设法挽回损失。
(六)对有查考、保存价值的秘密文件应立卷归档,其他秘密文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在涉外工作、宣传报道以及在电子计算机信息中,要遵守有关保密法的规定。
七、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需要调整时,应事先报办公室,并提前安排替班人。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接到举报或投诉,要做好记录并负责及时通报给有关人员;接到上级或有关部门“通知”要及时报分局领导。
(三)值班时间,遇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根据领导批示做出相应处理。
(四)值班人员要注意对分局重要部门(财务室、资料室)的巡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或向分局领导报告,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五)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把亲属、朋友等非本单位人员带入分局,不得饮酒。
(六)因值班人员疏于职守,发生失窃、失火等重大事故或接到上级机关、相关部门“指示”、“通知”等,未及时报告而造成贻误工作的,将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八、谈心汇报制度
(一)分局领导每半年与干部开展一次谈心活动,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
(二)各组组长每季与组员开展一次谈心,了解沟通情况,共同做好本组工作。
(三)班子成员之间每月开展一次谈心,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发挥带头作用。
(四)干部要经常汇报思想,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汇报。
九、请假制度
(一)凡因病治疗和休养的,应持有合同医院证明,可请病假。因急病,在合同医院以外就医的,须加盖急诊章,经领导批准可请病假。
(二)因私事必须本人办理的,应提前请假,经领导批准后,可以请事假。凡未经领导批准一律按旷工处理。因急事不能事先请假者,可委托他人代为请假或本人补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批假权限:请假半天应经组长批准,请假一天应经主管局长批准,一天以上的应经局长批准。一般干部请假应先向组长请示,再由组长向局长汇报。
十、干部考核制度
(一)考核内容与标准(细则附后)
1、政治立场和政策理论水平
主要包括:拥护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协调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2、模范带头作用
主要包括:事业心与责任感、廉政勤政、团结协作等方面的情况。
3、业务水平
主要包括:业务知识水平、业务素质能力、工作效率、开拓创新精神以及完成上级领导交办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4、管理能力
主要包括:干部管理、市场管理、工作方法等情况。
(二)方法步骤:
1、在个人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分别于半年、年终定期对干部进行考核。
2、主管局长对分管部门的干部进行百分测评,按40%比例计入总分;
3、一般干部对本组组长进行百分测评,按40%比例计入总分;
4、分局全体人员对干部个人进行百分测评,按20%的比例计入总分。
5、如本组只有一名干部,主管局长和群众的测评各按50%比例计入总分。
6、按照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进行综合评定,各项成绩之和未达到80分者,考核成绩不合格
7、对于半年考核成绩未到80分者,分局按照“表扬好的、批评差的、处理不象话的”的原则,在综合评定的基础上,对干部进行一次讲评,并对差的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三)奖惩办法
第一、奖励标准、方法
1、奖励标准
(1)执行分局各项规章制度坚决,自身要求严格,群众威信高,工作认真负责、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的;
(2)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并有突出表现的;
(3)在保护国家、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方面受到有关方面好评,表现突出者;
(4)在加强分局建设,增强服务意识等方面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成效显著的;
(5)全年工作日无迟到、早退、病事假等全勤的;
(6)在强化管理,加强基础建设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7)文字材料被上级机关及媒体采纳,产生良好效果的;
(8)在市局组织的活动中,为分局争得荣誉的;
(9)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应予奖励的。
2、奖励方法:
(1)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并作为提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2)精神奖励分为分局大会表扬、通报表扬、推荐市局先进。表扬由分局领导根据实绩,并征求有关人员意见后决定,推荐市局先进的,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办公会决定。
(3)物质奖励分为半年奖、年终奖和一次性奖励。重大奖励由分局领导召开办公会研究决定,对获得嘉奖以上给予物质奖励的,奖励标准参照市局有关规定。
第二、处罚条件及方法
1、政治意识差,政治敏感性不强,发生议论中央领导、抵触现行政策,不能正确对待利益调整,导致发生影响极坏的政治问题,将从严予以处理。
2、因工作责任心和因事业心不强,完成工作质量差,造成工作严重失误的,分别予以大会批评、扣发当月或季度、半年、全年奖金,建议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3、所分管的市场发生政治性问题、火灾、重大刑事案件等严重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验证工作出现错验、漏验、误验、盖人情章的,根据情况,予以批评、教育、造成重大影响的扣发奖金,调离岗位,建议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4、不遵守廉政制度,收受服务对象钱物和利用职权刁难经营单位、消费者的分别情况予以大会批评,做出检查,扣发奖金,调离岗位,建议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5、道德品质差,打击、报复、诽谤他人;自由主义言论泛滥,散布不利于分局建设,不利于同志间团结的小道消息;无视组织纪律、我行我素、对分局建设造成恶劣影响的,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建议有关部门予以从严处理。
6、不遵守分局的规章制度,不服从组织领导,工作时间私自外出、无故脱岗;接待群众态度粗暴、语言生硬,造成严重影响的分别扣发奖金,通报批评,建议有关部门处理。
7、不按工作程序和公开办事制度办事,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批评,扣发奖金,下岗培训,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处理。
8、不尊重领导,不团结同志,挑拨离间,有意制造矛盾;发生打架相骂,损害形象;无视分局建设,到肆意发表不利于分局建设的言论;不能正确对待职务和个人利益调整,无理取闹,消极怠工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会上作检查,扣发奖金,造成严重后果的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9、损坏公共财物,不遵守分局消防制度,视其情节予以批评,扣发奖金,造成严重后果的提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