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安门地区分局成立于1991年1月,现有行政执法人员20名,管辖地区为:东起南池子红墙、公安部、国家博物馆以南至前门东大街;西到南长街红墙、人民大会堂西侧路西人行便道路沿到前门西大街;由北往南,包括故宫博物院、中山公园、劳动人民文化宫、午门、端门、天安门、天安门广场、正阳门以及箭楼环岛。辖区面积3.6平方公里,现有市场主体198户。
任务与职责:
1、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授权,依法对辖区内各类经济主体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提高企业和其他经营者依法经营的自觉性;
3、负责辖区内企业、市场开业变更、歇业的咨询受理工作;实施对企业的年度检验,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4、受理辖区内摊点营业执照的核准登记工作,并负责其日常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督管理;
5、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接待受理解决消费者投诉、举报,查处制售伪劣假冒商品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6、监督检查辖区内经济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负责调解经济合同纠纷,查处违法经济合同;
7、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商标使用中的违法行为;
8、对辖区内设置发布的各类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广告经营和广告宣传中的违法行为;
9、负责对企业经营者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使之自觉维护天安门地区的市场经济秩序;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分局领导:

局长:张承桂 副局长:吕新国 副局长:胡少鸣